上星期被菲律賓海警扣押的十一名中國漁民,其中九人被起訴違反菲律賓漁業法,今日在巴拉望省地區法院受審,一旦罪名成立,面臨十二至二十年監禁。另外兩人因為未成年,獲撤銷控罪,將被遣返。檢察官說,菲律賓政府為九名漁民提供律師,但漁民拒絕接受,指是在中國水域內合法捕撈。檢察官又說,已拒絕中方外交官提出會面的要求,指稱中國漁民非法捕獵受保護海龜,事件十分明顯。
案件原定上星期五審訊,但因為未能及時安排海南方言翻譯員,漁民又無律師代表,所以推遲到今日。這批漁民上星期二在南沙半月礁附近捕撈期間被捕,船上有五百隻海龜。中方日前批評菲律賓,在中國固有領土內,以武力扣押中國漁船及漁民,要求立即放船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