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今年議員就審議預算案提出的修訂較往年多,所以需要較多時間處理,但他強調不存在主席在合理時間內,可隨意剪布。他指議員發言如果符合議事規則,主席無理由制止,而且按基本法規定,立法機關審議預算案,是議會重要職權,因此需確保議員有充分機會發言,及按議事規則提出修訂,而且基本法無規定審議的時限。
曾鈺成又說,明白預算案審議應該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否則若時間太長,到下月初仍未完成,會對特區政府的財政管理造成困難。他希望議員有效利用議會時間,這兩、三日會徴詢議員意見,計算一下需否加開會議,或延長開會時間,又指議員應負責任,盡量留在議事堂,又指立法會已響鐘幾十次,浪費六小時去點算是否有足夠人數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