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草案委員會討論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政府提出多項技術性修訂,包括在惡劣天氣下延長選舉法定限期,以及把自願取消登記的選民,編入「遭剔除者名單」等。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主任李柏康指,修訂可提高選舉透明度,程序上對選民更公道,日後若選民申請取消登記,都會獲發信件覆核,以確保申請屬實。在2012年的大型選民查核中,共有21萬人被剔出選民名單,李柏康指,在進行隨機查核時,要考慮是否做成太多滋擾,因此不可以過於頻密,但在接獲投訴或傳媒報道後會深入調查。
對於有議員指,在上屆立法會選舉期間,有選民獲發四張選票,李柏康指法律上不會容許,選舉程序上亦有嚴格監控,但承認不可以完全排除人為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