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接獲有關預繳式禮劵的投訴,有個案以一百八十元購買十張健康飲品套票,職員指若每次購買超過十八元的飲品,只需要「補錢」,但之後使用時,職員不接受用現金補錢,一定要由該套票的電子儲值咭中扣除額外款項,事主由於儲值咭餘額不足,被迫增值最少一百元。消委會將案件轉交海關跟進,調查是否觸犯《商品說明條例》。另有個案於婚禮展上購買餅咭現金劵,但使用時被職員告知不能用以購買優惠價食品,亦有個案涉及現金劵有效期爭議。
消委會提醒,預繳式現金劵受合約條款約束,消費者在購買前需了解清楚條款,若預購金額多,需小心考慮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