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香港人優先」成員,去年十二月底,手持港英旗闖入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被控無許可證進入禁區,今早在東區裁判法審訊。29歲的首被告招顯聰早上遲到超過一小時,同時辯方律師需再取得其他被告指示,裁判官早上一度休庭兩次等候。
案中其餘三名被告分別是40歲的張漢賢、29歲的售貨員謝詠雯及15歲姓陳學生。早上開庭時辯方律師指,未能聯絡到招顯聰,他的手提電話服務亦已停止,裁判官蘇惠德認為,如有證據證明被告蓄意缺席,可以在他缺席的情況下開庭,不過不排除有特殊的情況,所以休庭等候。在早前的審前覆核,招顯聰亦曾遲到,被法庭充公五百元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