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香港人優先」成員,去年十二月底,手持港英旗闖入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被控無許可證進入禁區,今早在東區裁判法審訊。29歲的首被告招顯聰繼續否認控罪,而其餘三名被告, 40歲的張漢賢、29歲的售貨員謝詠雯及15歲姓陳的學生均由否認控罪,改為認罪。
招顯聰早上遲到超過一小時,他到庭後,辯方律師代表解釋,招顯聰昨晚到屯門朋友家中居住,又遲了起床,另外因經濟困難,未有繳交電話費,所以未能聯絡上律師。裁判官蘇惠德指未睡醒並非遲到理由,招顯聰遲到浪費公帑,法庭會再充公他五百元保釋金,並警告他若再遲到,必定撤銷保釋。招顯聰在早前的預審亦曾因遲到,被法庭充公五百元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