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楊先靜因嚴重違紀違法,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安徽省紀委決定將他開除黨籍,收繳違紀所得財產。調查指楊先靜在擔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巡視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不正當履行職責。
報導指他濫用職權,違規決定延續,轉讓或出讓多個鐵礦探礦權,導致國家財產損失十八億九千多萬元人民幣,收賄一千六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