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法案委員會,審議變性人婚姻的條例草案。律敦治及鄧肇堅醫院外科顧問醫生袁維昌表示,本港三十年來約有一百人進行了變性手術,並無人在事後感到後悔。他指,變性手術在醫學界被視為醫治易性症的方法,對易性症人士是一種解脫,並不認同有意見指手術是一種酷刑。他強調,易性症和同性戀不同,醫學界並不認為同性戀是病,而且同性戀人士接受自己的天生性徵。

工黨何秀蘭指,法案要求變性人完成整套手術,才有婚姻權利,就是酷刑,認為法案應該放寬。但經民聯梁美芬就指,變性婚姻不單是個人選擇,也會影響父母和子女;認為法例不應再放寬,「否則會鼓勵其他人做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