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二十名藥劑師工會代表,向立法會請願,不滿政府建議修訂的《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新增藥廠只須有「獲授權人」即可為藥物註冊,而「獲授權人」毋須一定是藥劑師,只要修讀相關課程取得資格即可擔任。工會擔心條例一旦通過,會削弱對製藥過程的監察,未能保障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