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前富商劉漢涉及黑社會案件,上午在湖北咸寧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劉漢及弟弟劉維,被判處死刑,法院指兩人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罪、故意殺人等罪名成立,剝奪他們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同樣被判處死刑,五人被判死刑緩刑兩年、四人判無期徒刑,其餘二十二人分別入獄三年至二十年。被告人所屬的「漢龍集團」,因為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等罪名,被罰款三億元人民幣。法院指,犯罪集團二十年期間,造成共八人死亡,又行賄以獲取官員包庇下犯罪。
劉漢被認為與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子周濱關係密切,負責的公安民警先後去到四川、北京及廣東等十多個省巿調查,並檢獲大批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