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處理涉及在公眾地方偷拍猥褻照片的個案,過去三年持續增加,合共八百多宗,單是去年就有329宗,分別較對上兩年增加一成六及四成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書面答覆立法會指,在公眾地方偷拍猥褻照片,可能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的遊蕩罪、《公安條例》的「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或者普通法的「破壞公眾體統」罪行,最高可被判監兩年。譚志源又說,航拍機或微形攝錄器材可作廣泛合法用途,現時未有特別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