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完成對公司破產法例公眾諮詢,共收到三十六份意見書,普遍支持建議,爭議性不大,只就技術性問題作微調,例如是清盤人與臨時清盤人的介定,為有關係人士下定義等,下年會遞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去年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就公司破產法例進行多方面的補充,包括建議債權人可申請取消公司清盤前五年內低於正常價值的交易 ,以防公司於清盤前刻意抽走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