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越秀區「爛尾樓」建業大廈,去年底發生大火,焚燒十二小時後才救熄,無人傷亡。廣州巿政府調查後指,火警是電線短路引起,但大廈的消防設備未完工,電力裝置及線路違規安裝,巿級和區級政府,以及公安局等監督管理不力,三十名公職人員要對事件負責,包括巿司法局副處長、公安分局防火大隊民警等六人,涉嫌刑事犯罪,立案偵查;廿三人處以黨紀、政紀處分或問責處理,一人解約。另外又依法查處發展這幢大廈的四間企業。

建業大廈去年十二月中傍晚著火,大廈未經消防檢查但出租單位作為倉庫,儲存易燃的鞋和服裝,令火勢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