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聯兄弟,及多名新地高層,涉嫌貪污賄賂的案件,主控官在庭上向陪審員簡述案情,許仕仁涉嫌於零五年上任政務司長前,先後私下收取三筆合共逾一千七百六十多萬元;及在零七年做行會成員期間,再收受超過一千一百萬。他形容案件涉及政府第二高級及有權力的人,又指發展商只會考慮公司利益,但公職人員理應以公眾利益為前提,許仕仁涉嫌隱瞞收受秘密款項,是無視本身的責任。

法官麥機智提醒陪審員,應該根據庭上的證供去判斷,不要受傳媒報道影響,同時不要自己上網搜集資料,或與其他人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