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嚴打暴力恐怖活動;新疆塔城、烏魯木齊、阿克蘇、克州、喀什及和田等地的法院,對二十三宗暴力案件的八十一名被告,作出公開宣判,他們涉及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故意殺人及放火等罪行,其中九人被判處死刑,三人判死緩。

當局披露其中四宗案件調查和審判細節,有被告人在境外參加恐怖組織,或通過互聯網及社交網絡,散播暴恐信息,當中四名被告人多次實施暴力恐怖犯罪,先後殺害及傷害多名無辜群眾,被判處死刑,另有十七名被告,多次大量製造爆炸裝置,預謀對派出所和鄉政府實施恐怖襲擊,以致一名公安民警重傷,被判處死緩、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