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嫌貪污賄賂案,今日繼續由控方作開案陳詞。主控官昨日陳詞時指,許仕仁零五年上任政務司長前,及零七年做行政會議成員期間,收取四筆合共超過二千八百萬元的款項,當中二千四百萬元來自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另一聯席主席郭炳聯,亦有份提供利益。控方認為,郭氏兄弟目的是確保他們在政府中有相熟及能影響政策決定的朋友,提供機密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