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嫌貪污賄賂案,繼續由控方作開案陳詞。主控官陳詞時指,許仕仁零五年四月,已經與新地中止顧問合約,但仍然以他持有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收受新地每月三十七萬多的薪金,長達十一個月至零六年二月,甚至跨越他上任政務司長的期間,總值四百一十多萬元。其後郭炳聯提出以嘉許許仕仁過去表現為由,掩飾款項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