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嫌貪污賄賂案,控方繼續開案陳詞。主控官指,許仕仁零五年四月,已經與新地中止顧問合約,但仍然以名下公司,收受新地每月三十七萬多的薪金,長達十一個月,至零六年二月,跨越出任政務司長的期間,款項總值四百一十多萬元。郭炳聯在收據上,自行寫上有關款項是特別花紅,主控官相信是藉嘉許許仕仁過去表現的名義,換取優待新地,形容郭炳聯以迂迴及經過部署的方法,將款項轉交許仕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