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就如何處理議員不檢點行為和拉布,諮詢議員。多名泛民議員表明反對,人民力量陳偉業認為,議員由民選產生,拉布和其他抗議行為都受到選民授權,不應被剝奪。社民連梁國雄認為,由議會決定何時剪布,較現時由主席一人裁決好,但現時議員並非全部由直選產生,並非合適時間引入剪布機制。
立法會秘書處諮詢議員,是否需要就議員不檢點行為訂立處分,建議如果議員於任期內第二次在立法會會議上被命令退席,經全體委員會同意後,不得出席隨後一次的立法會會議。在拉布方面,如果內務委員會和大會通過,可以結束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