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五人,在2011年九月,衝擊遞補機制論壇,就被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判囚上訴,高等法院裁定梁國雄其中一項控罪上訴得直,但另外兩項刑事毁壞,及一項破壞公眾地方安寧罪維持原判,判同期執行,刑期合共減至四星期。至於同案另外四名被告黃洋達、容偉堂、鄧建華及陳倩瑩全部上訴得直。

五人分別被控刑毀及在公眾聚集中作擾亂秩序行為等罪,梁國雄早前在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其餘四人各判囚三周。當中僅黃洋達已服刑,其餘上訴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