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開會討論侍產假,政府建議男性員工連續工作四十星期後,可以享有三日侍產假,期間可獲得五分之四的薪金。有議員關注如果覺得不足,提出修訂,政府會如何處理。政府代表回應指假如修訂偏離勞顧會的意見,將會在恢復二讀前先交回勞顧會討論,在達成共識後再由立法會二讀。
議員李卓人及鄧家彪都批評做法等如叫議員不要提出修訂,因為政府有權不恢復二讀,最終令侍產假無法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