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原局長李永恒,以及廣東電網公司原總經理吳周春,多次收受巨額賄款,嚴重違紀,被中央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李永恒曾任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局長,吳周春曾任湛江供電局局長及廣州供電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