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指,互聯網與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但亦關注互聯網金融帶來的風險,包括網絡貸款平台P2P的快迅發展,但現有法規難以明確界定其金融屬性,導致難以有效規範,而互聯網金融企業業務經常突破現有的監管邊界,進入灰色地帶,甚至可能觸及非法集資或經營的底線。人行將聯同相關部委,深入研究並制訂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人行在年報中指出,互聯網金融的主要風險,包括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資金存管有安全隱患,特別是P2P網絡借貸平台,會產生大量資金存放,容易發生挪用資金甚至挾帶私逃的風險,就近兩年先後發生「淘金貸」或「優易網」的事件,令放貸人受損及影響行業形象。另外,這類企業風險控制不健全,例如高風險交易模式、沒有建立辨識客戶身份或資金的機制,容易被利用作洗黑錢,而資訊保安程度低,則可能導致洩漏客戶個人資料。

年報勾劃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去年活躍的P2P網絡借貸平台活躍的逾三百五十家,累計交易額逾六百億元,非P2P的網絡小額貸款亦增加,截至去年底,阿里金融旗下三家小額貸款公司,累計發放貸款逾一千五百億元,客戶逾六十五萬家,貸款餘額逾一百二十五億,整體不良貸款比率為百分之一點一二。

網絡支付方面,獲許可的二百幾家第三方支付機構中,近百家(即約四成)有提供網絡支付服務。去年處理的互聯網支付共一百五十三億宗,涉及九萬二千幾億元。集資方面,全國目前有二十一家融資平台,而餘額寶的申購客戶規模逾四千三百萬,資金規模達到一千八百五十三億,累計申購額近四千三百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