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星期三向立法會提交《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在滿足公平處理因素下,放寬草案的版權豁免範圍,將俗稱「惡搞」的戲仿、時事評論,及屬於摘錄、教學等六種行為,納入刑事及民事豁免。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政府今次的修訂,是過去採納的方案中,最開放的方案,但部分和時事評論無關的二次創作,例如翻唱作品,就未有豁免。他估計,政府希望利用立法會暑假聽取意見,下個立法年度再處理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