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協會協助一名租住私樓的綜援受助人,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頒令社會福利署檢討租金津貼制度,高等法院裁定敗訴。社署歡迎高院裁決,會維持現行綜援租金津貼調整機制。社協充就表示,會詳細研究判詞再考慮是否上訴,又指近年劏房、籠屋等租金飈升,但現時機制下的租金津貼調整,難以追及租金升幅,令過半數私樓綜援受助人,租金津貼未能全數支付屋租,部分人更只能租住較平的床位。

社協指,政府在九六年,曾經在綜援計劃檢討報告書提出,租金津貼額應以支付九成私樓綜援戶屋租為目標,但社署多年來未有跟從,要求法庭頒令檢討。不過法庭判詞指,報告書的措施,當年受到財政部門反對,一直未有成為政府共識,因此裁定不跟從報告書做法並無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