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審理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賄案,下午重新傳召陪審團開庭審訊。主控官傳召首名證人,行政會議秘書處秘書黃潔怡作供。她指行政會議的利益申報制度,要求成員每年就擔任受薪董事,以至收受價值超過二千元的禮物作自行申報。她又指制度規定,假如成員出現新的利益,需要在兩星期內向行會登記,在每次會議上,亦需要就各議題申報有無相關利益。

主控官在庭上,亦宣讀六份來自行政會議職員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官員的書面證供,以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在許仕仁零七年離任政務司長時的感謝信。他在信中高度評價許仕仁在西九文化區的工作,又指如果缺乏許仕仁忠誠同令人尊敬的服務,自己的工作將會更加困難同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