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理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嫌貪賄案。主控官在庭上讀出第五被告關雄生,涉嫌在零七年向首被告許仕仁,提供一千一百多萬的銀行紀錄。紀錄中關雄生在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至十二月十二日,分四次向許仕仁及其名下公司的渣打銀行帳戶過數,所有支票都有關雄生簽名,許仕仁的帳戶亦同樣顯示多筆款項的入帳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