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審計三間金融機構一二年度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包括中投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及中國銀行,發現三間機構的部分分支機構,違規發放貸款,向手續不全或資本金不足的項目發放貸款,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及開立信用證業務等,亦違規動用企業繳存的準備金。部分分支機構和子公司的會計核算不實、財務管理混亂,出現虛列支出、少計收入、公款私存、使用虛假發票報銷等。而部分境外投資盡職調查或後續管理亦做得不足。

報告說,三間機構已對具體問題推行整改,亦已修訂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二百多項工作機制,並嚴格問責,處理有關負責人。審計署亦提出改善建議,提高境外投資能力,加強項目後續管理和風險控制,並嚴格執行獨立審貸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