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審核三間金融機構一二年度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包括中投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及中國銀行,發現中行及農發行都有違規放貸,其中中行在零四年以來,北京及廣東等六家分行,違規放貸超過六十四億元人民幣,其中一二年就有十五億。農發行零六年以來亦違規放貸近六十八億,其中一二年有十四億。中行亦有違規辦理票據業務,零九年來涉及三十二億。兩間銀行的財務管理混亂,出現虛列收支、公款私存、使用虛假發票報銷等。

報告又說,中投公司的境外投資管理做得不足,零八至一三年,六個項目錄得損失,兩個面臨損失風險。中投亦對境內機構管控不嚴,例如匯金未按規定評估資產,直接按成本價轉讓所持的國泰君安股權,少獲應得收益超過十二億元。報告說,三間機構已推行整改,修訂工作流程,並嚴格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