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理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賄案。控方下午傳召第二名證人、瑞銀集團一名男職員作供。證人指,第四被告、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名下在瑞銀開戶的海外公司,零五年接收第二被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一筆四百萬元的匯款,再連同陳鉅源私人戶口的匯款,及買賣外幣的收益,最終匯出一千零八十萬元。
主控官又在庭上播出許仕仁在零五年七月六日,擔任政務司長後接受傳媒訪問的片段。許仕仁在訪問中表示,不會因為曾擔任新地顧問令處理西九文化區時有利益或角色衝突。他指,只是為新地提供政治及經濟意見,未有參與游說或涉及西九文化區,而他與新地的顧問關係已結束。許仕仁又指,政府有健全的監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