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回應有報道指,本地農場售賣未經檢驗雞隻。署方表示,漁護署有按雞隻日齡,詳細紀錄本港各農場飼養雞隻的數量,包括雞苗、肉雞和種雞。署方人員最少每星期巡查全港家禽農場一次,作定期點算,並核算農場的雞隻數目是否與銷售和運輸紀錄相符,以確保出售的雞隻經過檢測。而雞農出售雞隻前,署方人員亦會到農場檢查相關的雞隻批次,檢視雞隻健康狀況、數目和抽取雞隻血液樣本進行禽流感測試,化驗結果合格的批次方獲「驗血證明及運載家禽授權書」。

漁護署表示,若發現農場雞隻的數量與紀錄不符,會進行調查,期間農場須暫停出售所有雞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