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由美國塞班島引渡一名五十一歲地產發展公司男董事返港,他涉嫌賄賂銀行職員及清洗犯罪得益,2010年十月被廉署起訴,但其後棄保潛逃被通緝。他今年一月在塞班島被美國執法機關拘捕,律政司應廉署要求,根據港美兩地移交逃犯協定,將他引渡返港受審。他早上由廉署人員押解下,乘機返港,預計下午在區域法院應訊。

被引渡返港的男子,當年被廉署落案起訴,指他涉嫌向「工銀亞洲」前公司業務部主管,提供一筆230萬元賄款,作為協助他延遲償還銀行貸款的報酬,他棄保潛逃後,八十萬元的保釋金亦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