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三名維權人士劉萍、魏忠平及李思華,被當地法院判監三年至六年半。新余市法院指,劉萍及魏忠平因為尋釁滋事、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及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各判監六年半。李恩華就因為尋釁滋事罪,監禁三年。

三名維權人士曾經公開要求內地官員公布財產,以及促請人大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去年四月被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