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優先」成員在去年手持港英旗闖入軍營案,其中一個被告招顯聰,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兩星期,緩刑十二個月。

招顯聰進入法院時,在門外被一名男子掌摑及推倒在地上,警方到場將涉嫌襲擊的男子制服及拘捕。招顯聰並無受傷,他表示,並不認識襲擊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