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優先」三名成員去年底手持港英旗闖入解放軍營案,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否認控罪的招顯聰一項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名成立,判監兩星期,緩刑十二個月。另外較早時承認控罪的兩名被告張漢賢及謝詠雯就罰款二千元。

招顯聰進入法院時,在門外被一名男子掌摑及推倒在地上,警方到場將涉嫌襲擊的男子制服及拘捕。招顯聰並無受傷,他說不認識襲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