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投票中午開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發表談話指,在香港特區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均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

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負責人亦指,根據基本法,提名委員會是普選時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唯一機構,個別組織推出包含公民提名的三個方案,排除或削弱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不符合基本法規定,而公投是具特定政治及法律含義的憲制制度,須由一國的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香港特區是一個地方行政區域,以任何形式進行所謂公投,都與其法律地位不符,是對基本法的公然挑戰,中央堅決反對。負責人又指,個別組織與激進反對勢力,自編自導,合謀推出三個不符基本法的普選方案,併發所謂全民投票活動,是公然挑戰基本法的一場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