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賄案。控方傳召第五被告、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在星展銀行的前客戶經理作供。證人確認關雄生,曾抵押一筆一百五十萬美元的外來匯款,借得共一千一百多萬港元,引述當時關雄生表示用於公司營運。而控方開案陳詞曾指,關雄生輾轉從第四被告、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處接收款項,是用以向首被告許仕仁輸送利益。
控方早上傳召瑞銀集團部門主管作供。陳鉅源的代表律師,不同意控方早前指,陳鉅源名下的海外公司零七年接收資金後,才能在十一月向關雄生朋友的海外公司支付一千二百萬元,認為陳鉅源公司的資產超過三億港元,不需這樣做。證人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