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賄案,傳召第五被告、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的大姨陳美寶作供。陳美寶因名下戶口在零五年曾被關雄生,用作購買本票支付給許仕仁而涉案,但她指,直至前年被廉署要求協助調查前,都未曾見過相關文件。而涉案的戶口,雖然是她名下,一直由關雄生打理。
關雄生的代表律師,較早前盤問前星展銀行客戶經理時指,關雄生在零七年從海外將一百五十多萬美元,匯到星展香港分行後,存放定期,並用以抵押借貸約一千萬港元,由於定期息率較貸款利率高,因此關雄生是進行套戥賺錢。證人表示同意,又指套戥是常見做法,亦不能視作隱瞞交易性質或交易人身份。控方開案時曾質疑,匯款來自第四被告、新鴻基執行董事陳鉅源,並透過迂迴方法向許仕仁提供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