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高鐵炸彈案今日二審宣判,兩名被告胡宗賢及朱亞東,獲減刑至入獄二十年及十年六個月。
案情指,兩名被告在去年四月,帶同兩個藏有炸彈的行李,乘搭高鐵由台中北上,但炸彈並未成功引爆,兩人被警方拘捕。兩人在今年一月,在新北地方法院,被判處殺人未遂罪名成立,判囚二十二年及十二年,兩人其後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