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建議設立強積金「核心基金」,供沒有或不想作投資選擇的打工仔,作為其預設選擇,管理費不能超過百分之零點七五,中期而言開支比率應少於百分之一,基金須按打工仔年紀調整承受的風險,臨近退休會減少股票等的風險投資比重。諮詢為期三個月,局方期望在二零一六年實施。
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唐芷青指,目前本港供強積金的打工仔,有兩成四人因沒有作出投資選擇,涉及資產五至六百億港元,相等於總資產量的一成至一成三。雖然強積金公司會將不作投資選擇的打工仔供款,撥入積金公司自設的預設基金,惟收費及回報各異,希望透過劃一標準,可遏低收費及保障打工仔利益。
陳唐芷青指,新規定落實後,所有不作投資選擇的打工仔,供款將自動歸入核心基金,而除非供款人選擇留低,否則現時分散於不同強積金公司預設基金的款項,日後亦會撥入核心基金。由於這須透過立法進行,故須再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