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管理層涉嫌貪賄案。由第五被告,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的生意夥伴錢月明繼續作供。他說,曾經應許仕仁的要求,代為匯款約三百萬元到深圳及上海,給數名內地女子。他表示,不認識收款人,亦不知匯款來源,只是從許仕仁收到支票,兌現後匯款。證人表示,不知道許仕仁在內地是否有生意,亦沒有詢問匯款用途,而他其後在香港的飯局中,曾經見過收款的內地女子,當時許仕仁亦有同場。法庭明日起休庭,下月二日再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