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前年DR醫學美容事件後,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但至今仍未立法進行規管,督導委員會成員謝鴻興批評有人妄顧巿民死活,純粹為本身利益,而反對受監管。他說,有必要加快立法監管有關機構,追究持牌人法律責任,以起阻嚇作用。

而督導委員會屬下的「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組」成員何昭明表示,小組已向委員會提交建議,討論過程中,包括美容業界人士在內的成員,都對抽脂屬醫療程序沒有異議。何昭明指,抽脂屬入侵性手術,即使由醫生進行,亦要在合規格及受監管的場所進行,才可保障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