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第七度開會,審議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前期撥款申請。開會不足十五分鐘,主席吳亮星指街工梁耀忠行為不檢,要求他離開,泛民議員不滿,走到梁耀忠座位,不容許保安員將他帶走。
會議需暫停十五分鐘後,在下午四時半復會,吳亮星指翻看有關錄影帶後,收回有關裁決。但梁耀忠不滿自己作為當事人,未獲安排一同翻看錄影帶,批評是剝奪權利,雙方一度爭拗。工黨李卓人要求立即處理對主席的不信任動議,批評吳亮星過去和今日會議的裁決不公正,不適合再主持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