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就輪候公屋時間舉行公聽會,社區組織協會表示,有四人家庭輪候公屋時間接近七年,又指房委會指平均輪候約三年的計算方法有誤導,並非計算所有申請者的輪候時間。房屋政策評議會指,非長者單身的申請者人數達十一萬,但每年只獲分配約二千個單位,建議在申請時增加在職要求,並考慮申請人的生活環境,例如住在劏房就加分,與家人同住則減分。

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王天予表示,輪候時間是計算過去一年,申請人由登記日直至首次配屋,去年六月的調查中,三至四人家庭的單位,以及輪候市區及擴展市區的單位都有較多人申請,承認此類單位的輪候時間長。她表示,在未來三年,三至四人的公屋單位會佔供應量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