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巿武昌人民法院,判處一名邪教組織全能神的地區領導曹銀花,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判監四年。被告表示不上訴。法院審理認為,女被告曾因參加邪教,受過行政處罰,之後繼續參與邪教活動,並充任組織和指揮者,宣揚邪教,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破壞法律。執法人員的調查工作繼續,初步發現相關地區有三百多名全能神骨幹成員。
法院審查發現,四十八歲的曹銀花,零七年加入全能神,零九年因此判處勞教一年半,上年初開始擔任領導工作,夥同另一骨幹分子,負責全能神在湖北湖南兩省的建立和發展事務,上年十月被公安拘捕,搜獲相關宣傳書籍、小冊子和光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