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今日推出旅館業條例檢討的諮詢文件,建議加強規管賓館的發牌及執法。如果大廈公契列明不可從事商業活動,或只可用作私人住宅用途,旅館業監督可拒絕發牌或取消現有牌照,預料現時二百多間旅館日後會不獲續牌。當局又建議加強旅館安全措施,包括強制持牌人要為旅館購買第三者保險,並設立二十四小時接待櫃枱。當局又建議,只有搜集到環境證據,令人推測到是經營無牌旅館,便可檢控,並假定業主是經營者。
香港旅遊業賓館聯會認為建議會扼殺賓館業的生存空間,估計九成的賓館可能要面臨結業。酒店業主聯會歡迎建議,認為可以加強保障旅客。工聯會郭偉強支持政府修例,但建議設過渡期讓業界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