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推售的大埔新盤嵐山,公佈首張價單,首推二百六十伙,但其中部分開放式單位,實用面積只得一百七十幾至一百九十幾平方呎。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晚上指,長實在銷售文件中要求所有在下星期五或之前已遞交「購樓意向登記」的人士,要提交不參觀同意書,才享有抽籤資格,認為嚴重違背規定有關參觀已落成發展項目條文,即屬犯罪,可罰款五十萬元。銷監局去信長實要求解釋。
長實回應說,嵐山第一期已取得佔用許可証,但第二期並未取得,仍有建築工程進行中。如果讓準買家進入地盤,會危及人身安全及抵觸地盤安全操作法例,但為盡量讓買家在可行下,親身了解項目周邊情況,已安排穿梭巴士讓買家在嵐山外圍參觀。屋宇署就表示,嵐山第一期開放式單位是獨立單位,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