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務處長李明逵說,不認為警民關係較八年前他在任時有改變。他說,市民可能對不同事件有不同看法,強調警方處理遊行集會,依法辦事,協調和平有秩序的示威,但不少社會活動,有活動組織者及參與人士,故意做出挑釁動作,有增加宣傳的政治目的,會對警察造成壓力,處理時需要小心,但相信警方有能力應付。他又不認為警隊執法使用過度武力,強調警隊有接受專業訓練,使用武力有守則要跟從,處事依法依情依理,亦是憑良心,如果遇到不合法和不合理的命令會拒絕,但目前看不到有這情況。李明逵又指,不能斷章取義理解現任處長曾偉雄早前關於良心的言論。

對於有警員參加反佔中簽名運動,李明逵指個人政治取向和思想,由個人決定,但強調不能影響工作和警隊政治中立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