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殺人案,新北地檢署宣布,以四項殺人罪及二十二項殺人未遂罪,起訴疑兇鄭捷,指他犯案手段兇殘,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建議法院判處死刑。檢察官說,鄭捷在小學時期,因為與兩名女同學糾紛,立下殺人報復誓言,但因為現實上難以達成,決定以隨機殺人代替。台灣大學的專家為鄭捷進行精定鑑定,認為他並無精神障礙或精神衰弱問題,但有反社會及自戀人格。

事發在五月二十一日,鄭捷在捷運列車離開龍山寺站後,在車廂內亂刀斬人,造成四人死亡,二十四人受傷,之後鄭捷一直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