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與新地高層涉嫌貪賄案,繼續由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劉吳惠蘭作供。辯方展示零五年十月一份局方備忘,顯示根據政府及新地就馬灣公園項目的框架協議,容許發展商有權在規劃過程中,提出修定,同時顧及項目的商業可行性。劉吳惠蘭確認,當時已經知道新地受調整海陸比例、增加旅遊巴停泊位置的爭論影響,拖延項目進度,她本人亦對公園如期落實不樂觀。但強調政府無不批准新地改變計劃,只是地政總署當時未取得其他交通部門通知及法律意見,若獲部門確認,政府原則上會接納修定,相信許仕仁作為公務員,同樣理解相關程序。